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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试点“外保内贷”盘活海外资产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浏览次数: 31 文字显示: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获悉,浙江省宁波市近日获准成为全国“外保内贷”的试点之一,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

 

         所谓“外保内贷”就是企业以境外资产作担保,从境内获得贷款。据了解,此前,宁波的中资企业不具备对外借债的主体资格。前不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宁波正式获批开展“外保内贷”政策试点,成为包括广东、四川、浙江和深圳等在内的7个试点省、市之一。

 

         据介绍,此项外汇管理政策试点后,宁波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都可在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条件下,向境内中资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贷款形式包括普通贷款和授信额度。

 

         宁波市近年来境外投资迅猛发展,到6月底,实际境外投资累计达15.28亿美元。目前,宁波已有一家企业利用此试点政策,以境外企业的股权作质押,成功获得了1.4亿美元海外并购贷款。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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