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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农民需要有“自己的银行”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33 文字显示:    

 

        专家建议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呼吁国家给予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政策扶持   

 

        重构农村生产关系,需要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并使他们联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8月11日,北京农信之家2012年年会在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召开,来自全国的近70位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专业合作社代表参加会议,总结交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经验,研究探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及发展前景。

 

        近年来,农村资金互助社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出现,但领到“准生证”的只是凤毛麟角。截至2011年11月末,全国仅有4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即使领到“准生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也由于受到政策法律等多种因素制约,无法做大做强。“农民银行”对于广大农民朋友而言,一直只是梦想。

 

        姜柏林在银监系统工作,多年从事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我国在1984年城乡差距曾经一度拉近,但之后又出现了严重偏离。他认为,我国“三农”问题是农户经济非组织化与社会经济组织化矛盾的必然结果,实质是分散的单家独户的农民小生产与社会化工业大生产之间的巨大落差,根源在于农村金融发展滞后。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社会资源配置最有决定作用的组织是金融集团。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市场主体,自己并不拥有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金融组织),也没有工具来优化和配置资源,只能依附外设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姜柏林说。

 

        曾在基层工作,且长期关注基层问题的李昌平认为,金融是农民财产权充分实现的基础,是获得发展权的关键,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是农民整合农村各种资源,并使之效益最大化的最重要工具,要实现农村“二次飞跃”——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必须依靠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李昌平说,对于正规金融结构来说,开展小农贷款具有成本太高,信息不对称、风险高,抵押品变现和经营性差的 “三个致命弱点”,导致正规金融机构无法直接服务农民,而私人村镇银行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农村只能发展内置金融。

 

        姜柏林表示,单纯和过度地依靠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只能加剧目前地区间和城乡间的两极分化。他说,农业银行商业化后,全面退出农村市场,成为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农村信用社向商业化迈进,也不断减少机构弱化农村市场。这说明,通过增加农村银行机构,用商业化行为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无法自圆其说。

 

        在与会专家和代表看来,单纯依赖市场化手段,靠城市等外来资本解决“三农”问题是不行的。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依靠广大农民自己,培育农村内生发展能力,农村和广大农民需要有“自己的银行”。

 

        农村发展需要的大量资金从哪里来?与会专家给出了解决的办法——大力发展新型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金融组织。有的专家和代表还呼吁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横向联合,增强抗风险能力,国家应给予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应该平等给予银行待遇。专家认为,只有解决了农民贷款难、融资难等农村资金融通问题,“三农”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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