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税务师事务所自身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注税行业三级培训体系建设,今年初中税协印发了《关于报送税务师事务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材料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2】010号)。各地方税协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荐了一批事务所在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材料。
截止5月底,各地方税协共推荐25份经验材料,其中3A级事务所16份,4A级事务所4份,5A级事务所4份,还有2A级事务所1份。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宁波、天津、厦门、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新疆等16个省、市税协,其中北京上报5份、上海2份,天津2份,山东2份,而且材料的质量也较好。从税务师事务所各自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特点总结了近年来自身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做法和体会,以及取得的培训效果。充分体现出这些地方协会领导及税务师事务所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但也有个别地方协会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力。此次应报而未上报经验材料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云南、青岛、河北、陕西,占应报材料省市总数(20个)的20%。也有少数事务所和材料内容单薄,特点不突出,有被动应付的倾向。
按照中税协领导的要求,下一步将对已上报的25份材料进行认真筛选,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如各个级别)的、有较突出特点的、工作扎实、培训教育与效果较显著的事务所材料作为推广宣传的典型。中税协将采取“走下去”或“请上来”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并就事务所经验材料的归纳、提炼、修改进行沟通,使材料更具特色,精益求精。在做好上述典型经验材料总结的基础上,中税协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如会议、刊物、网站等,使这些典型经验在行业中推广、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注税行业三级教育培训体系,推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一二年七月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