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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拟建立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3日    浏览次数: 37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中评协制定《资产评估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
 

        为加强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造就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引领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了《资产评估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分为六章,共二十六条,包括总则、评定条件和程序、权利和责任、考核、日常管理和附则。本办法的制定突出了四个内容:

 

        (一)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和条件。《征求意见稿》主要从德才两方面对学术带头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二)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评定方式和评定程序。《征求意见稿》严格规定了学术带头人的评定方式和评定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权利和责任。学术带头人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征求意见稿》既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权利,更强化学术带头人的责任。

 

        (四)强化了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学术带头人的管理实行考核制,强化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通过管理期满后的重新评定和取消学术带头人称号及相关待遇的规定,建立学术带头人退出机制。

 

        各地方协会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20日前反馈至中评协考培部。

 

        联系人:王含秋,电话:010-88191805

 

        电子邮箱:whq@cas.org.cn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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