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和处置行为,提高资产出租和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财政资【2011】1403号)文件精神,市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投标形式和程序,通过资格审查、服务承诺以及诚信信誉、收费标准等指标,首批认定了五家评估机构和五家拍卖机构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评估拍卖业务合作资格。这五家资产评估机构分别是:宁波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世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市敬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安全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五家拍卖机构分别是: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今后将每三年公开择优选择并公布五家评估机构和五家拍卖机构。
(来源:宁波资产评估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