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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银行卡收单业务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9日    浏览次数: 25 文字显示:    

 

 

        央行昨天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卡收单业务做出了更为细致的管理规定。办法要求银行卡收单机构不得随意降价或区别定价,一家特约商户只能签约一家收单机构。

 

        有利于规范银行卡收单市场

 

         办法规定,收单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收取银行卡结算手续费,不得采取随意降价、对不同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区别或变相区别定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其他参与方合法权益。据悉,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结算手续费。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0.5%至4%不等。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央行此举有利于规范银行卡收单市场,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此前,市场上可能存在银行卡收单机构的区别定价行为,对于特定银行的银行卡,在刷卡的时候向商户收取更高的手续费。而办法对这些行为做出了较好的规定,有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

 

        或影响收单企业的客户数量

 

        办法同时规定,收单机构应尊重特约商户对收单机构的自由选择权,不得干涉或变相干涉特约商户与其他收单机构合作。一家特约商户只能签约一家收单机构。对于规模较大的星级宾馆酒店、百货类商户,可有两家收单机构与其签约,但每个收银柜台只能摆放一台可联网通用的受理终端。业内对此总结为“一户一行、一柜一机”。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认为,相较于互联网支付领域一家电商企业常常接入多种支付工具的现状,“一户一行、一柜一机”的规定将直接影响收单企业的客户数量,对收单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造成较大考验。(记者马文婷)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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