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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多项法案 涉及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7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日起至30日在京举行。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二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从严规范了地方债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并首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上午,全国人大还对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26日二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从严规范了地方债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同时,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首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基金法修订草案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初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草案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草案对公开募集基金的部分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参照证券法的规定,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规定。二是适当放宽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管制,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修改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股指期货等提供了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

 

         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今日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

 

         同时,修订草案针对现实中老年人住房等财产权益易受侵害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继承权难以保障等问题加强了对老年人的保护。从经费保障、规划制定和老龄工作机构职责三层面进一步明确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职责。

 

       针对一些现实问题加强了对老年人的保护

 

        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

 

        进一步明确政府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职责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实施4年半的《劳动合同法》今天上午迎来首次修正案草案的审议。针对部分用工单位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等问题,今日提交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据悉,《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实际上劳务派遣却被企业滥用,劳务派遣工随处可见。

 

       皮包公司无处遁身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央企成劳务派遣重灾区

 

(来源: 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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