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此外,前者和承办人不得在提供服务前收取其他各种费用。
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通知》获得的信息。
据悉,申城依法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业务耗费的工作时间、业务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这一收费行为将得到规范。市发改委表示,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向委托人预收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预收费用应当在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明确约定。除约定的预收费用外,税务师事务所和承办人不得在提供服务前收取其它各种费用。
同时,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预收费用、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