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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出口未收到退税时的处理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5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问】税局应退回的出口退税,按现时新的会计准则执行,还未收到退税时的会计分录应怎样做?

 

  【解答】

  计提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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