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从青岛、武汉(以下合称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以下称离境地)洋山保税港区(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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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8月起将在沪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
|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8日 浏览次数: 23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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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从青岛、武汉(以下合称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以下称离境地)洋山保税港区(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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