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
|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1号) |
|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17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
| 下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