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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前设立的企业在2009年后取得软件企业证书,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2006年前设立的企业在2009年后取得软件企业证书,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问:2006年前设立的企业在2009年后取得软件企业证书,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获利年度是从认定年度开始算起,还是从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生产经营的年份算起?

  
  答:按目前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的获利年度,应依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到进入获利的年度加以确定。企业在取得软件证书前已进入获利年度的,应就取得软件证书后的剩余优惠期内,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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