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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试点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17 文字显示:    

 

 
        4月18日,青岛市国税局发布了《青岛市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指引(试行)》,根据去年同期出口退税额预测,实行这一管理办法以后,A、B类企业将提前2个月获得28亿元出口退税款。

 

        按照新办法,青岛国税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级、出口退税申报质量以及财务制度健全情况等指标,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成A、B、C、D四类进行有差别的管理,A类优质企业将获得先退后核、退税提速等优惠政策。优质中小出口企业将有机会获评A级从而获得退税实惠。目前,青岛有10家企业符合A类管理标准。

 

        该办法已经于4月1日起在青岛市市南国税局开始试点工作。青岛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引入了风险管理理念,是一项很大的创新,将尽快推进在全市实行。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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