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于房东突然违约,致使我单位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未能执行,我单位因此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上述单位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按照合同规定从房东处取得的赔偿金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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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未能执行,那么按合同规定取得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
|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15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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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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