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其他金融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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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
|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13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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