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2〕9号
秘书处各部: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对《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doc
(来源:浙江省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