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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副局长:考虑将小微企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提至10万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8日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时表示,税务部门目前正在研究调整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即由3万元提升至10万元。

 

  宋兰表示,对于发展实体经济,税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新的政策领域。“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半标准能不能从3万提升到10万,我们已经在研究,提出了初步建议。”宋兰表示,税务部门正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给有关部门参考。

 

  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呼吁为中小企业减税。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如果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提高到10万元,国家税收其实减少得并不多,但受益的企业数量增加了,对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就业和消费都有积极意义。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报告提出,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力度更大、惠及面更广、更切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按经济形势设定年纳税所得额门槛,以覆盖更多的小型微型企业。(韩晓东)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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