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评协〔2012〕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实物期权相关的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三个评估准则,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评估机构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2.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3.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以上附件请登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执业规范”板块查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