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拆迁户主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买住房,应如何计算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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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房如何缴纳契税? |
|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15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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