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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严禁采购高档产品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3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将逐步扩大;推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制度

 

        昨日(10日),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禁配备高档、高配置产品。

 

        采购产品禁明显超基本需求

 

        在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方面,财政部提出,要逐步进行扩大,特别是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校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如何监管政府采购,避免出现天价采购等行为?财政部提出,要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逐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改革推广到省级单位。

 

        科学制定采购目录及标准

 

        同时,推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核前公示制度,改进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强化集中采购管理,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工作,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规范网上电子竞价和开展区域联合采购。充实评审专家数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

 

        财政部提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记者蒋彦鑫)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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