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国税总局:不会推动扩大房产税试点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1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财新传媒记者获悉,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不会着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而是全力推动“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来源:财新网­)



【打印】 【关闭】
上篇: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行不通
下篇:彩票管理出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