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了机动车车船税,是否还要向车辆登记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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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了机动车车船税是否还要向车辆登记地税务机关缴纳? |
|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31日 浏览次数: 11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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