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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各地方税协培训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27 文字显示:    

 

 

        各地方税协按照中税协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坚持“三级层次”培训的工作制度,结合各地注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注税行业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


        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地注税行业培训


        各地方税协在2011年积极组织事务所所长、注册税务师和业务骨干参加中税协网校和扬州、西部两个基地培训的同时,注重结合本地注税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需要,积极开展本地区注税行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国各地方税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2期,参加培训的注册税务师和业务骨干47670人天(截止到12月31日,黑龙江、吉林、青岛、湖北、海南和青岛税协尚未按照中税协通知上报2011年地方协会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总结和培训统计表,以上统计不包括上述地区培训情况)。


        (一)根据事务所的培训需求,更具针对性开展培训


        重庆、新疆等地方税协在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重视发挥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培训工作的效果,充分利用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事务所一线执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反馈的培训意见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选定培训课程,确定培训内容,使培训工作更贴近执业热点和难点,贴近执业实务,受到执业人员的普遍认可和欢迎。广东税协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创新注税行业培训工作,在2008年创建省注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基础上,2011年初针对业务需要和管理工作信息化的需求,举办了两期“涉税鉴证业务网上报备操作及行业报表填报培训班”,培训事务所所长、报备岗位工作人员共计687人,为加强行业监管和拓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二)主动联系本地区税务机关,为事务所举办更具权威性的专题培训班


        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土地增值税鉴证等业务,税收政策性强,又是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各地税协普遍注重联系本地区税务主管机关专家为税务师事务所就相关税收法律、政策进行解读。河南、江苏、浙江、江西、重庆、大连等地方税协,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在土地增值税鉴证工作中遇到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邀请当地地税局的专家,为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和业务助理举办专题培训,结合事务所在业务中的难点、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事务所在实际业务中的执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得到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的好评,收到良好培训效果。


        (三)建立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保障继续教育培训有序进行


        山东税协根据当地注税行业不断扩大、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培训需求更加迫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改变以往每期物色不同的培训地点,临时挑选授课教师的培训形式,以省税校作为依托,建立了山东省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税校现有设备、设施、师资力量,系统研究本地注税行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科学、有序地安排培训,把培养注税行业人才队伍作为主题,使教育培训工作为当地注税行业人才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携手合作,积极开展公益培训


        厦门税协在做好本地注税行业继续教育的同时,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税务机关为主导、税协搭桥、事务所承办的方式,针对2011年涉税鉴证工作的需要,先后共举办20场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制方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公益培训。全市企业财务主管约120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培训不仅提高了事务所执业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力和执业水平素质,同时也进一步向企业宣传了税法和相关规定,提高了企业执行税法的自觉性和力度,也扩大了注税行业影响力,对于推动税务师事务所2011年涉税鉴证工作发挥很大作用。
 

        二、积极推进和落实税务师事务所的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方税协在2011年,还注意了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因地制宜、因所制宜,结合税务师事务所的实际制定本所培训计划,加大自身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事务所内部培训。浙江税协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到“三个结合,三个落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内蒙税协针对其地域辽阔、参加集中面授培训较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鼓励各事务所加强培训。事务所从加强自身建设出发,除积极参加中税协网校的学习培训外,还结合事务所业务需求,采取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通过网络会议系统召开讲座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天津、甘肃、广西、重庆等地方税协通过年检及巡查等方式,有效监督和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做好自身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宁夏税协将事务所内部开展培训情况作为年检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抽查部分事务所教育培训计划和执业人员的学习笔记,有效促进各事务所落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将业务学习作为事务所培训人才和提高执业素质、水平、能力的重要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2年的努力方向


        总结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各地方税协在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在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参加中税协两个培训基地学习方面,如预报名和实际参训人数不够衔接。今年,中税协采取年度预报名的形式对每期培训班提前报名。前几期各地事务所基本能够按照预报名人数参加培训,但后期举办的培训班因实施时间与预报名时间相隔较远,致使实际报名参训人数与预报名人数相差较大;个别地方税协在这方面组织和督促事务所按照预报名名额参训的工作较为松懈,缺乏力度。二是少数地方税协对于执行《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识不够,对于本地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未能列入议事日程,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基本没有开展。三是多数地方税协对于事务所内部培训情况不清,检查监督不够,调查研究和总结推广相关经验欠缺。另外,少数事务所还存在不注重内部培训,更多仅依赖参加中税协和地方税协业务培训班的状况。


        针对以上问题,各地方税协通过总结,进一步提高了加强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普遍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抓好2012年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将根据2012年中税协培训计划,落实好在中税协两个培训基地参训预报名的工作,并保证实际参训人数;二是切实加强对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的经验,引导事务所加强自身培训和建设,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注税行业发展。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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