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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税务行政要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25 文字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近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说,今后一段时间,税务机关要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这是记者29日了解到的。

 

        “税务行政既要确保职权法定且权力的行使符合法治要求,又要做到行政裁量权行使公平、公正、公开,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合,既要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要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肖捷说。

 

        肖捷介绍,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十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管法、增值税和消费税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提升立法级次,健全税法体系。

 

        肖捷说,今后一段时间,要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明确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要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通过程序设计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改进纳税服务,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和表证单书,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来源: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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