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1〕8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满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需要,省注协及时组织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工作从制定计划到实施修改、集中论证历时一个月,目前修订工作基本结束,今年的审计、验资工作底稿征订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征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主要依据修订后的38项审计准则的变化内容,重点对综合类工作底稿(包括业务完成阶段、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其他项目等底稿)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实质性工作底稿和验资工作底稿的内容基本不变。
二、省注协修订的工作底稿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为模板进行设计,内容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参考,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验资工作底稿,按本征订,每本50页,工本费7.5元/本。打*的底稿为A3纸,每本50页,工本费15元/本。为节约纸张和工本费,部分工作底稿为正反双面印制,每本工本费不变。
四、需要订购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征订事宜,《验资工作底稿征订清单》和《审计工作底稿征订清单》可从省注协网站www.zicpa.org.cn下载,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征订清单寄至省注协,为节省时间,建议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快递的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杭州市马塍路31号。工本费一并汇入省注协的银行账户,全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帐号:1202020409014462001,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西湖支行,并请在汇款单中注明“工作底稿征订费”。联系人及电话:许宏印、李书玲、85179526,潘霞(财务)、0571-85179512。
五、由于征订工作时间紧,为使审计、验资工作底稿及时印制并发送到各征订单位,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妥订购事宜,逾期不再征订。省注协将在12月16日左右在省注协网站上公布已收到征订单的事务所名单,请各征订单位注意查看,如有遗漏,请及时告知省注协。
附件:1.验资工作底稿征订清单
2.审计工作底稿征订清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1 、验资工作底稿征订清单.xls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