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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度涨3分 民用电价不变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 14 文字显示:    

 
 

        为缓解今年以来因煤电矛盾导致的电力持续短缺局面,中国政府终于打出一套“限煤价涨电价”的“组合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宣布,对发电用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同时上调火电企业发电价格及工商业用电价格,并打破单一居民电价转而试行阶梯电价制度。

 

        发改委宣布,从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发改委表示,我国将实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通过听证会确定。80%家庭负担不会增加。

 

        发改委要求,明年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5%。

 

         此次调整是今年发改委宣布的第三次电价调整。此前,4月10日,发改委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6月1日,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0.0167元,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来源: 新华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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