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持有2011年至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部门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来源: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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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
|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12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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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持有2011年至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部门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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