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这笔长期股权投资应作如何的处理?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我公司有一笔长期股权投资,后来对方单位股票上市发行了,原来发行溢价的资本公积部分现在要转做股本,请问我们的这笔长期股权投资应作如何的处理?

 

  答:在该笔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确认上,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注:热点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打印】 【关闭】
上篇:请问跨地区外出经营一定要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吗,外出经营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篇: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在所得税前应如何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