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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征求意见 纳税人无需为金融机构处置埋单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中国银监会18日发布公告,就《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政策建议和时间表》征求意见。文件指出,有效处置框架的目标是使任意一家金融机构的处置无需纳税人承担损失,并通过相关机制使股东及无担保、无保险的债权人按照级别顺序吸收损失,从而确保金融功能得以延续。

 

  2011年7月19日,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政策建议和时间表》的征求意见稿,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处置权力和工具、跨境安排、处置计划、消除处置障碍等内容提出了实质性建议。并欢迎国内各界对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政策建议和时间表》修改后的文件将作为降低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相关的道德风险建议的一部分提交给将于2011年11月召开的G20戛纳峰会。

 

  2010年11月G20首尔峰会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明确有效处置框架的关键属性,包括金融集团有效处置的框架及工具,以帮助缓解金融机构倒闭带来的市场混乱并降低道德风险。

 

  银监会表示,修改建议可直接反馈给金融稳定理事会;也可以提交给银监会,银监会整合国内业界意见后反馈给金融稳定理事会。向金融稳定理事会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是9月2日,向银监会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是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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