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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发行2011年第十九期记账式附息国债300亿元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8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财政部17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3%。

 

        公告称,本期国债期限10年,2011年8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2日发行结束,8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18日、8月18日(节假日顺延),2021年8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在2011年8月18日至8月22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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