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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关于批准统一各地方协会理事会任期的建议函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01日    浏览次数: 7 文字显示:    

 

关于批准统一各地方协会理事会任期的建议函


中税协发[2011]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经四届四次理事会审议和表决,批准《关于统一各地方协会理事会任期的建议案》。建议案提出:各地方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不一,为了与中税协工作协调一致,建议各地方协会参照中税协的做法,每四年换届一次。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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