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1]37号
周莹等五十二位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52位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周 莹 刘静亚 牟 峥 吴婷婷 夏均军 王慧英 马巧娟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徐国忠 段刘滨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陈晓东 钱燕娜 吴淑文
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徐艳娟 张薇兰
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 姜 浩 丁 峰 张 鹏 施惠珍 吴星星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万邦分所 张华姿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陈 龙
浙江海旭会计师事务所 徐 洁
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 宋 晖
杭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郑冬丽
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 赵 怡
杭州萧审会计师事务所 龚伟民
杭州中诚永健会计师事务所 蔡 维
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 诸科红
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 刘月愧
杭州珠峰会计师事务所 喻志群
杭州金瑞会计师事务所 马 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朱作武 赵传业 上官莉 陈 珊 龚泓泉 徐肖会
陶书成 杨文博 许明发
宁波国泰会计师事务所 陈波平 许 波
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徐晓虹
湖州江南华欣会计师事务所 汤娟琴
绍兴远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袁 艳
永康圣林会计师事务所 俞 峰
浙江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 孔长河
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 夏 昕
台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孙旭燕
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胡咏贞
丽水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 傅宫萍
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 童回春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