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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报名选拔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8日    浏览次数: 30 文字显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会计人才,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为我市推进“六个加快”提供会计人才保障,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甬财政会【2011】25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一期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我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宣传发动和报名选拔工作。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报名选拔培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宁波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宁波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骨干,在甬高校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取得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会业务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4、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并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

 

  三、培训对象的报名选拔程序及时间

 

  1、申请与推荐。具备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审核。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审查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地税直属分局户管企业及在甬高校(简称市直单位)人员的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各地汇总表报送和市直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7月28日。

 

  2、笔试选拔。市财政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集中笔试。考试为闭卷形式。考试题目将围绕会计财务岗位为主线,主要进行有关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测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遴选五位对上述五个方向有研究专长的教授出题。此外,增加一道英语附加题,英语成绩作为附加分单独计分。考试题目为开放性试题,采用案例题形式,每道案例题考生先要阅读提供的背景资料,然后按要求对4-5个小题进行回答。主要测试考生财会专业知识的积累、实际应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下午1:30-4:30,地点:宁波市委党校。

 

  3、面试选拔。根据笔试成绩并适度考虑地区、行业平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名额75名,面试名单将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组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2011年9月下旬。地点:宁波市委党校。

 

  4、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确定培训人选50名。培训名单公布时间:2011年9月底。

 

  四、培训班开班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开班仪式及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2011年10月下旬,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五、培养方式

 

  宁波市第一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培训周期为3年,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跟踪学习培训相结合。本培训项目同时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进行有效对接,也为有意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或申报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的学员创造比较有利的学术研究条件。

 

  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为主,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完善知识结构,开拓管理视野,提升管理能力,同时为学员搭建一个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集中学习培训一般每年安排4-5次,每次4-5天。

 

  跟踪学习培训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目的是通过研究报告、研究论文的撰写,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要求学员积极配合市、县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准则、制度、法规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及会计科研工作。

 

  六、考核与管理

 

  (一)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信息库和档案,进行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的信息登记,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定期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市财政局。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得无故缺课,必须按时完成规定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等作业,否则视同放弃培训的权利,取消参加进一步培训的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三)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颁发《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证书》。

 

  (四)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结业证书》者,可优先参加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等组织的全市性科研、学术活动,择优聘任为市财政局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宁波市会计专家库成员,选聘担任会计业务培训师资等。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市与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集中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及往来交通费由学员自理,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八、报名咨询电话:

 

  市本级:87188230

  慈溪市:63837101

  余姚市:62715048

  奉化市:88522372

  宁海县:65265621

  象山县:65753516

  鄞州区:28866608

  北仑区:86780678

  镇海区:86291610

  海曙区:87194526

  江东区:87336099

  江北区:87381267

  保税区:86820040

  大  榭:86760800

  东钱湖:88373033

  高新区:87901624

  杭州湾新区:63071827

 

  九、对本培训项目的更具体介绍,我们编制了《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指南》,可登陆宁波市财税局外网浏览。

 

                                                                                                     宁波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2: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指南

 

(来源:宁波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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