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批准,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0]127号),我市以下注册税务师经过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程序,考核通过,公示期无异议,批准授予其三级注册税务师。
现将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予以公告。
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宁波税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