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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1日    浏览次数: 12 文字显示:    

 

        根据中国审计署10日公布的《“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中国拟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据我们了解,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审计制度,但是只有中国在搞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说。

 

        在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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