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运输企业,有几部朋友的车挂靠在我公司跑业务,请问这部分业务收入的营业税应由谁来缴纳?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
挂靠在运输企业车辆,如何缴纳营业税? |
|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2日 浏览次数: 9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纳税人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 |
| 下篇:加油站自有生产经营用车辆所耗用的汽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