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1]050号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0]127号),以下注册税务师经过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有关程序,考核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经中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授予其特级、一级或二级注册税务师。
现将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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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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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特级、一级、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公告 |
|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28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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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发[2011]050号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0]127号),以下注册税务师经过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有关程序,考核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经中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授予其特级、一级或二级注册税务师。 现将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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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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