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提高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我部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事业单位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意见或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于2011年5月6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kjs.mof.gov.cn/
联 系 人:王宏 王晶
联系电话:010-68552536 010-68553012(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邮政编码:100820
附件: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事业单位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1 、 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事业单位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 浙江省注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