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百名经济学家大调查结果显示———
网易财经日前针对正在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对国内百名经济学家进行了意见征求和调查。其中,近7成的经济学家认为草案中对个税免征额3000元的设置过低,应该提高免征额。有超过半数的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定为5000元比较合理。更有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个税的最高税率不应超过30%。
据悉,此次网易财经的调查对象包括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等在内的经济学家共100名。经济学家们主要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置、税率级次和级距的调整等问题发表了不同意见。
■七成经济学家认为
3000元免征额太低
其中,针对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关注和争议的个税免征额的设定,接受访问的100名经济学家中,包括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王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等在内的28名认为3000元的免征额设置比较合理,而剩余的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3000元并不合理。在100名经济学家中,69%认为此次免征额设置得过低,应该提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等经济学家均持此观点。
网易财经称,有关免征额的具体数额设置,有两位经济学家希望免征额保持现有的2000元的现状,另有包含郑新立在内的24位经济学家希望免征额定在3000元。除上述26位经济学家外,其余经济学家皆希望免征额能够有所提高。数据显示,有8名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置在4000元较为合理,另有包括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系教授李子奈在内的55位经济学家认为应将免征额设置在5000元,与此同时,有11位经济学家认为10000元的免征额才是最合理的。
■六成学者不赞同
扩大45%税率覆盖范围
根据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供的税率结构调整方案,为让高收入群体多纳税,个人所得税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网易财经的调查结果显示,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等38位经济学家赞同扩大最高税率45%覆盖范围,而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张卓元等57位经济学家并不认可此项调整。
更有数名经济学家提出了进一步降低最高税率的建议。例如,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前所长苏海南建议将最高税率降至35%-40%,并扩大对非劳动收入的征收。郑新立表示,应建议最高税率降至30%,以此来减少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
■57%经济学家认为
个税应按家庭征收
网易调查显示,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应该根据家庭赡养系数等进行个税征收。调查显示,有38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体现地区差异,而另有57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参照家庭赡养系数进行征收。除此之外,另有49位经济学家认为应该提高投资回报征税比率,降低工资征税比率。尽管专家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做出上述变动,但也有包括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在内的13位经济学家认为上述改革目前暂无法实现。
据悉,此次网易所进行的经济学家调查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厦门、福建等地,涉及范围较广。(记者 张艳丽)
新闻分析
个税法修改关键要把握好“度”
近日,16位社会公众代表应邀来到全国人大机关座谈,当面提出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建议。公众代表对起征点差异莫衷一是,体现出社会上对起征点众口难调的现实。
草案提出将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社会上一种观点认为这个标准偏低,希望提高到4000元甚至更高。另有人认为这个标准已经具有前瞻性,一味提高起征点反而有损中低收入者利益。
上调起征点最直接的益处,是能够减少纳税人负担,这对中低收入人群更加明显。但上调起征点也有容易被忽略的副作用,起征点提高使承担纳税义务的人数相应减少,不利于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也有悖于税收公平、普遍的原则。提高起征点还会对居民收入调节产生“累退”作用。中低收入者虽然分得了国家的“让税”蛋糕,但简单提高起征点也让高收入者税负减轻更多,这对缩小贫富差距会形成反向调节。
正如民谣所唱,“做天难做四月天,蚕要温和麦要寒,种田哥哥要雨水,养蚕娘娘要晴天”。到底是听种田哥哥的意见还是满足养蚕娘娘的要求,这其中恐怕就有个“度”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把握这个“度”呢?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这应该是研究讨论个税法修改应遵循的原则和方向。
在面对公众的不同意见时,立法机关和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和面对面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对待社会上的不同意见,切实吸收其中的合理化部分;社会公众则理性表达诉求,调整好自己的心理预期。
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权威统计数据作基础,通过科学、严密地测算来确定各项指标,防止“跟着感觉走”,使个税改革具有更强的科学性。
深刻理解认识我国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在国家财力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合理确定减税总额,并据此将上调起征点与调整税率、级次级距等统筹考虑,寻求最佳结合点。
其实,无论是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者,还是财政税收部门的专业人士,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百姓,都对个税法修改的期望和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运用好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税负,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
■文/新华社记者
霍小光 崔清新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