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方案有望于4月20日通过,然而,国家对个税的调整又触发了CPI上涨背景下国人敏感的税费神经。税务史专家梁发芾就指出,由于中国的税收总量中个税占据的比例并不高,仅依靠提高个税起征点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国家应该考虑降低藏在商品价格中的“商品税”。
那么,除了个税外,还有哪些税种在无形中影响了国人钱包?这些税收在年内结构性减税的大环境中有调整的必要和空间吗?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的税收负担真的更重吗?
算不清的隐形税
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中国目前实行的是“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税制。这一说法与梁发芾“中国的税收总量中个税占据的比例并不高”的判断是吻合的。
作为中国税收贡献主力军,流转税虽不像个税一般直接体现在大家的工资条上,但实际上,流转税与所有的消费者都有关系。
所谓流转税又称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这显然是一个一般人不太容易理解的定义。
为了讲清楚流转税究竟是什么,汪蔚青给记者举了一个在超市购物的例子。假设一名消费者需要在超市里买一包纸杯,这包纸杯的标价是1.2元,而超市购买纸杯的进货价是1元,那么,超市在销售纸杯时“增了0.2元的值”,这0.2元就需要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就是典型的流通税。目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流转税附加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组成了中国的流转税。
上述流转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和商家,但是,这些税收实际上最后都包含在商品价格中,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可谓是隐形的税收。而梁发芾提出的商品税其实就是指流转税。
不过,要算清楚某一件商品中究竟有多少流转税,对于不了解商品整个生产和销售流程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几乎不可能。因为流转税会产生在每一个出现了“增值”的环节,而某些特定环节,比如农产品进入工业程序前又是免征流转税的,除非每个征税环节被征收的税收额都主动公布在最后的商品上,否则,在经历了多个环节后,消费者很难计算出一件商品一共被征收了多少流转税。

说不清的税收事
尽管消费者难以算清一件商品的流转税具体是多少,但关于流转税的争议却不少。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馒头税”和“万元收入缴税6000元”两个网络事件多少体现出流转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普通人对流转税欠缺了解的事实。
“馒头税”事件起源于山东省政协委员潘耀民对馒头的增值税不能享受优惠税率提出的质疑。该事件争议的其实是究竟应该按什么标准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山东省国税局对“馒头税”事件的解释是,目前中国的增值税设置了三档税率,基本税率为17%,对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对粮食等产品实行13%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馒头是粮食加工制成的熟食品,所以适用税率为17%。
然而,这样的解释并没有完全消除疑惑,潘耀民不能理解的是,1994年出台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把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粮食制品的税率定为13%低税率,同为粮食制品,何以馒头就要比切面多交4%的税,难道只是因为生熟之分?
从“馒头税”事件不难看出,单就增值税而言,征税标准在合理化程度上还有改进空间,尤其是针对大众必须消费品,考虑到普通消费者对这部分商品的价格十分敏感,国家在制定税率时确实有适当加大优惠力度的必要。且食品价格涨幅对CPI的影响很大,降低和食品相关农副产品企业的税负,恐怕对给CPI降温也有帮助。
而针对“万元收入缴税6000元”事件,汪蔚青则坦言,该观点的发布者恐怕有哗众取宠之嫌。“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同一单业务中是相斥的,不可能同时征收。即使有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情况出现,这两种税收也会按照比例分担征收,不叠加征收。这个观点的发布人先假设用1万元购物,包含了17%的增值税,又假设用1万元消费,包含5%的营业税,按照这个算法,消费者其实花费了两万元,而不是1万元。”汪蔚青说。
汪蔚青也承认,大众乃至媒体其实对税收的认识存在误区。比如,不少人喜欢强调在国外购物时购物凭证上会标出税金数额,人们以为国外的商品没有流转税,其实,无论是国内国外,流转税都藏在商品价格中。此外,关于中国税收高的说法也有商榷空间。“人们在工作时缴纳了相当比例的养老金和医保,税后收入还需要承担很高的医疗费和教育费,而凶猛的CPI让养老金在我们退休后仅够基本生活开支,我们的问题并不是税收太高,而是福利不够。”在汪蔚青看来,真正让国人感受到与国外的税收负担差异的并非初始税收,而更可能是国外较为完善的医疗、教育保障体系。显然,要想真正改变国人的纳税体验,仅仅依靠减税还不够。 (本报记者 刘洋)
(来源: 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