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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22 文字显示:    

        今年以来,重庆市、上海市相继出台了房产税、限购令等房地产调控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住建部将密切跟踪房产税试点效果,下一步将配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这项工作。
 

        齐骥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如上表述的。在回答记者有关房产税改革下一步是否会继续推进的问题时,齐骥表示,此项改革下一步如何推进,建设部还没有太多考虑。“目前我们的重点是密切跟踪上海、重庆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情况,在此过程当中进一步深入研究政策,不断总结和完善试点的经验,配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这项工作。”
 

        齐骥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当中,要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60多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近220万套。对此,国家有融资平台,除列入财政预算,还要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他特别强调,今年中央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透露,针对部分城市房租上涨的情况,未来住建部将在配合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基础上,在房屋租赁的税负方面作一些研究。他表示,“基本的想法就是规范,税负要合理,征管要严,要有利于出租,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稳定发展。”
 
 


(来源: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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