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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做好高收入者纳税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4日    浏览次数: 23 文字显示:    

        重点关注企业高管的年金、股权激励、日常工资等所得,还要分析其持有股权、限售股情况和企业分红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展申报工作深度,要与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各项措施相结合,扩大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

 

  国税总局要求,对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二手房转让、拍卖所得数额较大的纳税人,不仅要关注其财产转让所得,也要关注其工资、薪金等其他项目所得;重点关注企业高管的年金、股权激励、日常工资等所得,还要分析其持有股权、限售股情况和企业分红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要纳入自行纳税申报管理范围,提醒其完整申报各项所得。(朱宇)

     

(来源: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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