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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做好增值税主机共享系统远程抄报税工作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19 文字显示:    

        根据宁波市国税局以及鄞州区国税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各办事处从12月1日开始,对代理服务使用增值税主机共享系统(航信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共享系)的企业实行远程抄报税工作,使用金禾公司主机共享系统开票企业暂未纳入远程抄报税的实施范围。
 

        按照市、区国税局有关实施远程抄报税范围的规定要求,12月份应实施远程抄报税的代理企业共有5969户,成功完成远程抄报税的企业有5619户,未能完成远程抄报税的企业有350户,其主要原因:一是当月新增无注册码企业;二是企业上月更换了金税卡或对金税卡和IC卡进行过“重新发行”操作的用户,三是系统出错等原因。
 

        为了确保做好远程抄报税工作,税务代理部与各办事处共同组织落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检查有关开票设施。早在10、11月,税务代理部与信息公司的有关人员一起对各办事处的开票电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升级更换等前期准备工作,使增值税主机共享系统远程抄报税工作顺利实施。通过12月份远程抄报税工作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空白发票作废无数据;经常出现税局外网繁忙,需要等待后重新抄报税等方面的问题。
 

        日前,税务代理部已将远程抄报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书面上报区国税局,并同时通报给航信公司有关部门,亟待航信公司在技术上予以支持与解决。
 

(税务代理部    徐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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