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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进口货物,直接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9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问:企业从国外进口货物,直接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因此,上述企业的业务不应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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