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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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
|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11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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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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