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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查“两虚一逃”规范企业登记代理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12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浙江省近期重点查处了一批虚假登记、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反映突出的“两虚一逃”(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案件以及企业登记代理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执业案件。截至12月10日,共查获公司出资违法行为467户,罚没款1505.8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案件8起。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历时近半年,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663人次,检查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及相关企业3556户、会计师事务所146户。

   

        近几年,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起来,但其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伪造验资(审计)报告、现金缴款单、营业场地证明等证明文件;为企业垫资并在企业设立或增资后抽逃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致使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行为屡禁不止。

   

        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容易引发商业欺诈,侵害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央行和中国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年6月浙江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部门开展了“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严查“两虚一逃”不仅摸清了浙江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底数,还震慑了违法代理,有利于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和营造诚信、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自律、网验、协作、通报、回访”,多管齐下实现对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长效监管。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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