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草拟情况及工作部署的说明》(中税协发[2010]127号)、《关于延长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中税协发[2010]132号)的有关规定,2010年11月20日24时,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报系统关闭。但由于多种原因,试点地区中很多地方存在部分注册税务师未能如期报名的情况。应试点地区地方税协及部分注册税务师要求,现将等级认定二级申报系统于12月9日0时再次开通,10日24时关闭。请各试点地区地方税协抓紧时间,通知本地注册税务师申报,逾期二级申报系统不再受理报名。
为保证各试点地区顺利完成三级注册税务师的申报,三级注册税务师的申报系统将继续开通。
注册部 信息部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中税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