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即将结束,“十二五”正迎面走来。“十一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税收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为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可靠的财力保证。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0月底,“十一五”期间我国税收总收入达27万多亿元,比“十五”期间总收入增长1倍以上。
“十一五”期间,全国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每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十一五”开局之年的2006年,税收收入为37637亿元;2007年突破4万亿元,为49451亿元;2008年突破5万亿元,为57862亿元;2009年突破6万亿元,达到63104亿元;预计“十一五”末年的2010年税收将突破7万亿元。“十一五”5年,全国税收收入“三、四、五、六、七”,即第一年超过3万亿元,第二年超4万亿元,第三年超5万亿元,第四年超6万亿元,第五年超7万亿元已成定局。截至今年10月底,“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税收收入达274291亿元,比“十五”5年总收入109218亿元增长1.5倍。这些税收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保证社会稳定,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
“十五”期间,全国税收收入年均增收超过3640亿元,“十一五”前4年,税收增收额年均为8489亿元,比“十五”期间的增收额年均高出4849亿元。
“十一五”期间税收增收额的大幅提高,首先得益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稳定发展,GDP的快速增长,直接带来税源的壮大,为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税收增收额的提高,也是税务机关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和机制、全面强化科学管理、依法治税水平不断增强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积极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采取各项措施完善各税种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使税收收入不断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十五”末的2005年,全国的宏观税负为16.8%,2009年,宏观税负提高到了18.8%。
“十一五”的5年是税收持续扩大的5年,也是税收质量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的5年。“十一五”期间,所得税比重明显提高,“十一五”前4年所得税占总体税收的比重为26.2%,比“十五”提高了3个百分点。三大区域的税收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十一五”前4年,中、西部税收增幅分别为19.2%和22%,均高于东部。第三产业税收比重明显上升,“十一五”前4年,二、三产业税收占比分别为54.5%和45.5%,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十五”提高4.5个百分点。其中,从重点行业税收增幅来看,六大高耗能行业税收(剔除成品油税费改革增收影响)增速减缓,2009年所占第二产业税收比重较2007年下降了6.2个百分点;以房地产、金融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十一五”前4年年均增幅达到37.4%,明显高于整体税收增长幅度。
回首“十一五”,硕果累累。展望“十二五”,任务光荣而艰巨。“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十二五”期间,我国要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科教、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财政支出需求较高,亟须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收收入为保障。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加上国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成为经济发展主旋律,都给我国税源稳定增长带来了新的挑战。从征管因素看,近年来税务机关强化税收征管,大力推行依法治税,我国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虽然还有征管增收潜力可以挖掘,但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要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保持经济税收协调增长,实现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