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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0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


(2010年11月10日) 
 
 
 
 

        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近期就中国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举行了会谈。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王军发起,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执行总裁伊恩·鲍尔和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积极推动。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主席阿诺德·斯奇尔德、副主席戴安娜·哈莱尔、技术总裁詹姆斯·希尔芙以及中注协副秘书长杨志国参加了会议。
  

        双方一致认为,双方在2005年12月签署的联合声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声明指出,建立一套全球公认的高质量的审计准则,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对在全球范围内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实现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正确的方向,全球金融危机彰显了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性。实现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和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的重要战略目标。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坚定支持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及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推进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努力。按照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准则趋同的大势,不断完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是中国制定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着手开展明晰项目,以提高国际审计准则的清晰度。这一项目涉及运用新体例改写所有国际审计准则,并对部分准则进行实质性修订。
  

        2009年2月27日,经公众利益监督委员会批准,明晰项目正式完成。从此全球审计师得以使用36项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和1项国际质量控制准则。鉴于新国际审计准则澄清了准则要求,提高了准则质量,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对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取得这一里程碑式的成就表示欢迎。
  

        按照持续全面趋同的原则,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完成了中国审计准则的修订工作,实现了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修订后的中国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正式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高度赞赏中国在国际趋同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重大进展,这种努力和进展展现了中国政府和会计职业界超凡的决策和组织实施能力,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树立了典范。
  

        在国际趋同过程中,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还在国际审计准则基础上作出了其认为必要的补充,保留了若干国际审计准则没有涵盖的审计准则,以反映中国的特定环境和经济业务需要,例如与验资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有关的准则。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认为这些补充要求可能是必要的,不与国际审计准则冲突,是可以接受的。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达成共识,今后双方将继续举行定期会晤,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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