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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14 文字显示: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标准确定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资产评估

100

60

经济法

100

60

财务会计

100

6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00

6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00

60

 

        考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公开信息查询——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栏目查询各科考试结果。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指相关省人社考试部门公告成绩或寄发通知书)起一个月内向省级人社考试部门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来源: 中评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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